在美國眾議院的知識財產小組委員會 (Subcommittee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) 認為現行的專利制度存有重大缺失,而且美國社會各界強烈要求進行改革之下,美國眾議員 Howard Berman 和 Rick Boucher 於 2006 年 4 月 5 日提出《專利品質法案》(簡稱「PDQ 法案」)。PDQ 法案的主要內容包括:
- 提高專利品質;
- 杜絕不擇手段的專利「地痞 (troll)*」行為;以及
- 對專利有效性提出異議 (舉發) 的程序,以當作除訴訟以外的另一種解決爭議的途徑。
*: “patent troll” 是指積極取得專利和尋求授權對象的個人或團體,並以對不接受專利授權者提出專利侵權訴訟當作要脅手段。根據 Wikipedia® 所提供的解釋,「專利地痞」這個帶有污衊意味的名稱是由 Intel® 的前任助理法務長 Peter Detkin 所創,他目前是 Intellectual Ventures, LLC 的常務董事 (managing director)。諷刺的是:有些人認為 Intellectual Ventures, LLC 本身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專利地痞。將 patent troll 翻譯為專利地痞的理由是:"troll" 有兩種意義,一是「釣餌」,另一是「北歐傳說中的侏儒或巨人」,但兩種直譯都不合適,因此將其意譯為「擁專利地盤以自重」的專利地痞,兼具輕蔑之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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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眾議院的新聞發佈內容
1 意見:
前輩這個“patent troll” 詞翻成「專利地痞」真是妙啊,曾看過的“專利食人魔”、“專利嫜螂”都差了一截。
另外,你的blog真是有水準,期待能有更多的文章出現,千萬不要停止寫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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